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瑞瑞聊財商
理了財知道
【理財小白婚姻稅法篇#2:不同夫妻財產制,怎樣可以少噴250萬?】
各位冰友打給厚。 昨天我們聊到: 結婚不是只有感情, 還有制度。 夫妻財產制如果沒先搞懂, 離婚時可能差很多; 但你以為故事到這裡就結束了嗎? 還沒! 真正讓很多人痛到倒吸一口氣的, 常常不是離婚, 而是:遺產稅。 同樣是夫妻, 同樣有5,000 萬財產, 用不同制度, 最後繳出去的稅, 真的可能差了一台進口車。 昨天講上半場, 今天我們來看下半場: 同樣一段婚姻, 換個制度, 稅金到底差多少。 一、如果是法定財產制: 配偶過世時可以先做一件很重要的事 如果是 法定財產制, 配偶過世後, 生存配偶可以先主張 #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。 而且這一筆, 在申報遺產稅時, 是可以列入扣除的。 也就是說, 它不是單純法律上的權利, 還直接影響你最後要不要多吐好幾十萬、 甚至幾百萬給國稅局。 二、先來看一下現在遺產稅幾個關鍵數字 目前財政部公告適用的遺產稅重點數字, 包含: • 免稅額:1,333 萬元 • 配偶扣除額:553 萬元 • 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:每人 56 萬元 • 喪葬費扣除額:138 萬元 先提醒一
Rayray
4月2日讀畢需時 4 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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